【主要负责人解读】市商务局局长张正飞解读《明光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布点规划方案(2022-2035年)》

    发布时间:2023-02-27 15:46
    【字体:打印

    一、背景和依据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基本消除城市黑臭水体,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提升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推进城乡人居环境整治。”当前 明光正抢抓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皖北振兴战略等机遇,围绕“冲刺600亿、实现高质量”目标和“超均速、进前列、上台阶”总要求,坚持工业强市、产业兴市、生态立市,全力推动各项工作往实处落、向高处攀,加快建设现代化美好新明光。但是在现代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回收网点设置无序、从业人员管理不规范、再生资源分拣技术落后等问题,迫切需要合理规划再生资源空间布局、节约原生资源能源消耗,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其主要依据是《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26号)、省商务厅《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07年第8号)和2021年1月《滁州市城市建筑垃圾管理办法》。明光市亟需出台《明光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布点规划方案(2022-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方案)也是对中央、省、滁州市相关文件的有效落实,同时也是填补明光市“十四五”整体规划的空白。

    二、研判和起草过程

    规划方案编制工作于2021年启动,对国内相关城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进行了专题研究,又对明光市行政辖区再生资源发展现状进行细致调查摸底,形成一系列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数次召开规划编制专题会议,广泛听取发改委、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城管执法局、明光生态环境分局和17个乡镇(街道)等各方意见,并请相关成员单位提供了规划内容,形成了初稿。

    规划方案初稿完成后,又征求了市法制办、发改委、城管执法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明光生态环境分局、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和通过在明光市政府网站公告的方式征求社会公众的意见,我们根据反馈意见进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规划方案送审稿,

    该规划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5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确定以明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的名义正式印发《明光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布点规划方案(2022-2035年)》的通知(明政办秘〔2022〕70号)。

    三、规划方案定义的“再生资源”和规划对象

    “再生资源”定义为,在社会生产和生活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已经失去原有全部或部分使用价值,经过回收、加工处理,能够使其重新获得使用价值的各种废弃物,具体包括废旧金属、报废电子产品、报废机电设备及其零部件、废造纸原料(如废纸、废棉等)、废轻化工原料(如橡胶、塑料、农药包装物、动物杂骨、毛发等)、废玻璃等。

    本规划方案对象仅为生活性和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生活性再生资源回收是指居民生活中淘汰的锅、碗、瓢、盆、书本、报纸、杂志、废旧塑料制品等,生产性再生资源回收是指废旧金属、机电设备或边角余料等。需要注意的是,废旧汽车、医疗废物、危险化学物品、厨余垃圾、建筑废弃物等特种物品的回收除外。

    四、规划方案制定的基本原则

    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的总原则,充分考虑经济发展水平、人口密度、环境和资源等具体情况,与改善城市容貌、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相一致,按照便民利民、结构优化、场所合法、有序发展、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等具体原则实施,有利于促进再生资源回收建设工作。

    五、规划方案的总体布局原则

    总体布局按照“一心、多点、群片”的布局模式。“一心”:即位于明光街道的明光市综合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多点”:即各乡镇级回收中转站;“群片”:以各社区回收点和流动回收车所组建的网络体系片区。形成以居住街坊设备为基础的社区回收网络体系—乡镇级回收中转站—综合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运转模式。

    六、规划方案着重解决的主要问题

    明光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存在着回收网点缺乏规划、回收体系不健全、回收秩序混乱等问题,这不仅造成回收率低、分拣技术落后等行业问题,甚至引发了危害社会治安、污染环境等一系列社会问题。为此,规划方案从规划目标、体系设计、网点规划、经营者备案、网点构成及布局要求等多环节入手,全面规划完善了再生资源回收环节,主要是从根本上解决网点设置无序、网点“小、散、差”、回收利用率低、回收产业化水平低及资源浪费严重等现象。

    七、规划方案的保障措施

    为确保本规划的顺利实施,提升再生资源回收效率,贯彻建设节约资源的基本国策,制定七个方面保障措施:

    第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再生资源回收行业规划工作的领导,并严格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规定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分工。

    第二、严格规划实施,规范网点设置。根据回收网点设置规划和设置条件,对现有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进行清理、整合和规范,对符合的网点给予保留,对不符合的网点鼓励提升、转移或取缔。

    第三、培育龙头企业,鼓励联合重组。引导和支持经营规模大、有一定回收网点数量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骨干企业进行资源整合,发展壮大成为龙头企业,加快推进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建设。

    第四、加强登记管理,规范网点经营。再生资源回收网点的设立,必须依法办理注册登记、备案登记手续,方可从事经营活动。

    第五、重视源头控制,强化台账管理。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时,应当对物品的名称、数量、规格、新旧程度等如实进行登记;强化回收渠道的台账管理,依法查处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物品并向社会公布。

    第六、加强监督管理,保证有序推进。对照规划进行专项检查,加快监督监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市场秩序

    第七、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公众意识。利用媒体、互联网等平台,宣传推广回收体系建设的先进理念、效益等,提高企业和公众认知度,遴选并推荐一批先进可行、示范性强的项目,在示范的基础上逐步推广,引导全社会参与再生资源回收规划建设,促使规划建设的顺利进行。

    八、政策解读咨询电话

    如有对《明光市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和布点规划方案(2022-2035年)》不理解之处,可咨询明光市商务局市场建设与管理股,咨询电话:0550-8026129(工作日8:00-12:00,14:30-17:30)。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